侗族民俗活动“月也”
“月也”也称“为也”、“外嘿”,意为作客,亦称吃相思。它是侗族以村寨或族姓为单位的一种集体性交往活动,时间多在农闲的秋后至来年的春忙之前。具体活动分为“青年结交”与“村寨来往”,前者称“外顶”,以青年男女“结伴走寨”为主;后者叫“外嘿”,依规模大小又分“嘿娃”(地区交往)、“嘿解”(村寨交往)、“嘿缕”(族姓交往)等多种形式。也有根据活动中的某一特定内容称为“歌也”、“笙也”、“戏也”的。
“月也”流行于南部侗族地区的从江、榕江、三江、龙胜、通道、尤以黎平县南部和从江县北部地区的侗族村寨更盛行,也最为隆重。侗族春节期间的“月也”(也称“也哼年”)最为盛大和隆重,“也哼年”一般由歌队、芦笙队、侗戏班组成。芦笙队在走村串寨的过程中,会根据不同的场合吹奏不同的曲目,包括过寨曲、通报曲、进寨曲、拦路歌、开路歌、祝福歌、告别曲等。2011年5月23日,月也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月也”的来源
关于“月也”的来源说法不一,一说是地区古代联盟为“款”的遗风。“款”是一种地域性的农村公社组织,有军事结盟、共同抵御外辱的性质。二说是为不同族姓的青年男女联姻搭桥,增进了解为其婚姻奠定基础。三说是为了促进不同村寨间的团结,联络感情,为出现的天灾人祸获得互助。
“月也”流行地区与侗族多声部民歌流行地大体相同,没有侗族多声部民歌的地区基本上也没有“月也”活动;“月也”的整个活动都以主客双方的男女歌队相互对唱多声部民歌贯穿始终。
“月也”规模不定,男女老幼均可参加。去时,都着节日盛装,“歌队”、“芦笙队”和戏班子一同前往。主寨以酒肉进行款待,宾主白天唱侗戏或赛芦笙,晚上对唱侗歌,共同欢度三至五日始散。离别时,主寨还要以猪羊馈赠。视收成情况,次年或若干年后,此寨再到彼寨回访。“月也”只在秋收后或春节期间进行,以示庆贺丰收,欢度节庆,同时还不误农时。
“月也”活动内容颇多,主要有以下七种:
月也戏
“月也戏”(做戏客),即以唱侗戏为主的平台,同时开展多种民间文化交流的集体社交活动,一般在农历的正月开展。其主要活动形式为甲寨到乙寨去演唱侗戏,对唱侗族大歌,男女青年交友,老年人走亲访友等。大年后,由戏班师傅或歌班歌师傅向寨老提出建议,去哪个寨或哪几个寨唱戏、唱歌,寨老商议允许后,择一吉日,使两个腊汉(男青年)带上寨老写好的红贴子,到指定的寨子去拜贴。
送贴子的人来到指定的寨子后,必须到鼓楼下吹上三首芦笙曲,然后将贴子送到乙寨寨老手上。乙寨寨老接到信贴后,一边安排本寨的腊汉备上好酒好菜招待客人,一边召集其他寨老商议。如同意接纳甲寨来“月也戏”,则请一寨老陪甲寨送信帖的人先到本寨的萨堂向侗族女神萨献三柱香,敬三杯酒,鞠三个躬,以示敬仰祖先,尊敬寨人(在侗寨,进寨先敬萨是一种非常严肃的仪式,是月也等各种活动必须举行的仪式)。然后将送来的红贴张贴在鼓楼正门柱上,以告示全寨寨民,某天某寨要来“月也戏”,让各家各户做好准备。酒足饭饱后,寨老安排两名腊汉,吹着芦笙将送信贴的人送出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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